遏制偷建抢建违法行为,上南村依法拆除 1990 平方米违建

发布日期:2024-06-06    浏览次数:177

为坚决遏制违建抢修,营造安全、清洁、有序的居住环境,6月4日,镇副镇长方良通组织全镇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建管理局、农乡局等部门依法拆除了上南村一栋钢结构违建建筑。目前,拆除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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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核实,发现该结构当事人未办理土地使用审批和施工申请手续进行施工,构成违法施工行为。执法人员发现违法建筑后,立即予以制止,明确告知当事人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施工,同时向当事人发出《停止违法活动责令通知书》。双方非但没有主动采取整改措施,反而冒着暗建、抢工的风险,建筑面积1990平方米。由于当事人未履行整改,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出了《责令拆除违章建筑的通知书》,但当事人仍不予理睬。对此,福沙镇依法对违法建筑进行了强制拆除。

下一步,福沙镇将继续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打击力度,坚决查处一些侥幸心态的违建户,趁着假期间隙,甚至进行违章施工,夜间赶工,做到早发现、早停、早查、早拆, 及时开展教育,杜绝违法建筑迹象,坚决将违法建筑扼杀在萌芽状态。

法律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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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五条规定,依法未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依照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乡镇人民政府责令限期停工整顿;逾期未改正的,可以拆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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