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应急管理局之前公布了《无锡宜兴市创信橡塑新型材料有限公司钢结构厂房建设工程“3·8”较大坍塌事故调查报告》。
直接经济损失约 446.8 万元。
事发经过
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认定,该起事故原因为:
润 X 达公司作为钢结构单位,承接了钢结构厂房安装工程施工任务,但它没有相应资质。在施工过程中,既未进行钢结构厂房屋顶承载力的计算,也未编制施工方案,并且施工现场的质量和安全管理存在缺失。组织将彩钢瓦吊运至屋面时,局部出现集中堆放的情况。这使得钢结构中轴线东柱的平面外荷载达到了稳定承载强度的 5.59 倍。正因如此,该柱在柱端弯矩和竖向荷载的共同作用下,瞬间发生了折弯破坏。这进而导致了局部屋面结构体系失去稳定,发生了破坏坍塌。与此同时,施工人员没有正确地采取可靠的防坠措施,于是随着坍塌的屋顶一起从高处坠落了下来。

创信公司(建设单位)进行了违法的钢结构厂房建设。它未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同时,未依法进行勘察设计,并且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此外,还将钢结构厂房安装工程发包给了不具备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也没有对施工单位从业人员的上岗资质进行查验。
司法机关已采取强制措施的人员(3人)
陶某平是钢结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熊某平是建设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曹某是挂靠人,司法机关已对他们采取了强制措施,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他们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有关责任人员(7名公职人员)
在事故调查过程中发现了地方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 7 名相关责任人员在履职方面存在的问题等线索及相关材料。这些线索及材料已被移交至无锡市纪委监委事故责任追究审查调查组进行处置。
全面开展在建施工项目排查整治
宜兴市需依照无锡市领导的批示要求,即刻部署并开展专项整治行动。要全面排查并整治那些未经许可就擅自开工的行为,以及无资质承揽工程的违法行为。同时,要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事故隐患,促使重大事故隐患能够动态清零。要严查关键岗位人员履行法定职责的行为。企业负责人要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项目负责人也要依法依规开展带班检查。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要依法持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也要依法持证上岗,以确保“人证合一”。同时,要严厉打击各类借证行为、挂靠行为和无证上岗行为。
原文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