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7-30    浏览次数:278

青建社〔2024〕242号

西宁市城乡建设局、海东市及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公共建筑业主、甲级、乙级建筑工程设计单位、青海省勘察设计协会:

近年来,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大跨度建筑)在我国许多地区发生结构失稳、屋面坍塌事故,多次造成人员伤亡,威胁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教训十分深刻。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署,有效防范化解大跨度建筑安全隐患,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跟踪公益行动的通知》(建办函[2024]225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切实做好我省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设计跟踪公益行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高度重视设计回访公益行动

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坚守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清醒认识当前大跨度建筑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和复杂性,树立和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观念,按照“突出重点、问题导向、预防为主”的原则,对本地区建成投入使用的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进行设计审查、功能审查、整体使用审查,确保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安全运行和使用。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业主、设计单位要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开展、认真落实设计回访公益行动各项工作任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2.准确把握回访项目范围及技术要点

本次跟踪范围包括:已建成并投入使用的、采用钢结构屋盖、单跨大于18米或悬挑长度大于8米的各类大跨度建筑(如体育场、礼堂、交通站、医院门厅、博物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的公共建筑,以下简称“大跨度建筑”)。重点跟踪建设年代久远、建设标准低、使用环境差、长期未维护的大跨度建筑。国家级大型体育场馆和大型博物馆、机场航站楼、高铁候车楼等建设标准高、管理严格、维护规范的公共建筑,应有统一的名单,但可以不纳入本次跟踪范围。本次设计跟踪不属于安全检查,不对大跨度建筑进行整体安全评估。 跟踪结论将不作为设计单位和业主后续责任追究的依据。

各设计单位在进行现场回访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内容:整体钢结构体系是否与原设计一致;建筑整体是否存在明显的裂缝、变形过大、整体倾斜等现象;建筑功能和使用环境是否与原设计一致;大跨度钢结构及构件的维护是否符合要求;建筑屋面、防水层等施工做法是否与原设计一致,是否存在因多次防水施工而增加屋面荷载的情况;屋面是否存在超过设计使用条件的材料堆放情况;钢结构构件是否有明显的锈蚀、屈曲变形;钢结构节点是否与原设计一致;钢结构连接部位、支撑处是否有明显的变形、滑移、松动等损坏;钢构件连接处的焊缝、螺栓是否完好;钢结构构件表面涂装是否完好,以及其他可能影响结构安全的问题。

3.扎实开展各项设计回访工作

(一)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 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组织区域内各县(市、区、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积极对接当地教育、工业和信息化、民族宗教、公安、民政、司法、交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商务、体育、广电等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梳理掌握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分布、建设、使用情况,将设计回访公益行动相关事项告知当地大跨度建筑业主和行业主管部门,督促业主主动联系项目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回访,或指导业主组织协调原设计单位与我省甲、乙级设计单位建立合作关系,全面摸清当地大跨度建筑数量,建立健全大跨度建筑安全台账,并做好设计回访工作。准时,保质保量。

(二)业主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业主要真正担负起保障建筑安全的主体责任,加强与设计单位的良性互动和密切配合,加大投入和保障力度,主动联系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回访。与原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回访确有困难的,要协调联系省内甲、乙级设计单位,建立合作关系,畅通信息共享渠道和跟踪反馈机制,快速有效地开展设计回访。对回访中发现的风险隐患,要及时消除,确保大跨度建筑安全。特别是对实际使用年限已达到设计使用年限一半以上的老旧大跨度建筑,业主要主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全面排查风险隐患,确保建筑使用功能、使用环境、维护等符合设计要求,严防建筑倒塌事故发生。 鼓励业主与设计单位签订长期服务合同,定期进行设计跟踪,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力度。

(三)设计单位要用好跟进工具。各设计单位可在微信搜索“设计跟进公益行动”,进入设计跟进小程序开展跟进工作。现场跟进时,按要求在小程序中填写项目信息、跟进信息、跟进结论等,及时反馈给业主。现场跟进过程中,应做好人身安全防护,确保人身安全。对不能现场跟进的大跨度建筑,设计单位可向业主发送安全提醒,并及时报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 原设计单位无法进行现场跟进的,业主可联系或授权我省甲、乙级设计单位进行现场跟进工作,提供原施工图设计文件等资料,积极开展现场跟进,并与委托设计单位共同对跟进中发现的风险隐患提出合理的技术处理措施,并及时反馈大跨度建筑业主及当地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

(四)行业协会要积极发挥协调作用。省勘察设计协会要充分发挥协调组织作用,及时向社会公布甲、乙级设计单位名单,协助对接相关部门和业主进行沟通联系,指导全省甲、乙级设计单位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增强责任意识,主动提供公益服务,共同推动设计单位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同时,选取一批优秀设计单位作为设计跟踪回访重点联系单位,及时了解工作进展、存在问题和经验做法,探索形成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引导。各市(州)、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要精心组织宣传工作,通过各种媒体积极宣传设计退还公益行动的重要性和典型案例,明确设计退还是降低安全事故风险的有效手段,宣传大跨度建筑安全使用和维护的常识,营造全社会普遍关注、广泛支持的良好氛围。要主动发声,解读设计退还公益行动与安全监督检查的区别,打消大跨度建筑业主的顾虑,让业主充分认识到设计退还是为了“自己好”,推动退还工作顺利推进。

(二)加大激励力度。各市(州)、区(县、市、管委会)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勘察设计协会要加强对设计单位后续工作的激励表彰。对主动申请担任重点联系单位、认真负责开展后续工作的设计单位和个人,要通过表彰等方式予以鼓励,并按规定进行信用激励。对积极配合设计后续工作、及时消除风险隐患的大跨度建筑业主,要向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通报并给予表彰鼓励。

(三)按时报送进展。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行政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开展设计回访,确定工作联系人,并于2024年8月2日前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联系信息表(附件1);及时对本地大跨度钢结构公共建筑数量及相关情况进行调查,并于2024年8月15日前报送本地大跨度钢结构建筑名单(附件2);及时掌握本地回访进展情况,每月底前报送设计回访公益行动进度表(附件3)。总结工作成果,梳理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并于2024年12月31日前报送工作总结。本次设计回访公益行动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

联系人及电话:高杰,0971-6146148、0971-6112015(传真)

邮箱:qhszjtsjc823@163.com

附件:1.联系方式表

2.大跨度钢结构建筑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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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设计公益行动进度报告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4 年 7 月 3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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